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普招招生章程
更新日期:2025-05-16    访问次数:11    作者:周正    责任编辑:代凌辉    审核人:杜广平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核定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25〕15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严格监督管理,优化服务流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

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大学

学校标识码为:4141012058

办学类型:公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颁发证书种类: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地址:开封市东京大道1号

第三章  组织领导与监督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方案,确定招生录取名单,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是学校组织和具体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五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并接受群众监督举报,对反映学校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371-23658068。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校按照《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分配管理办法》(黄院2019103号)精神,结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招政策、高考报名情况等因素,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信息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如下:

1.对进档考生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选考科目中最高科成绩、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对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满额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4.如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其他录取要求的,按照该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原则执行。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考生外语语种。学校中韩合作办学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韩语,中俄合作办学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俄语,其他各专业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第八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级招办(考试院)有明确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按照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50%+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总成绩×0.5+专业省级统考成绩×1.25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录取。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方式从高到依次录取。

学校环境艺术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对象为美术类考生;歌舞表演专业招生对象为舞蹈类考生。

第九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条 学校2025年各专业学费标准见专业信息表。住宿费标准:6人间800元/年·生。

第七章  学金及资助制度

第十一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施奖励,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不含留学生和继续教育学生)10000元/人/年。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不含留学生和继续教育学生)6000元/人/年。颁发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学生(不含留学生),平均3700元/人/年。

4.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贷款年限及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或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6.学校奖学金:学校设立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3000元/人,二等1200元/人,三等600元/人;劲崧奖学金5000元/人(团队);黄河奖学金3000元/人;创新奖学金和创业奖学金分别为一等3000元/人,二等1200元/人,三等600元/人。

7.勤工助学:学校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一定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

8.其他资助: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过冬棉衣棉被等临时资助项目。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个人档案须转入我校,参加全日制培养。

2.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注册学籍,并严格组织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对存在问题的考生,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 学校以往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第十五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1号

邮编:475004

咨询电话:0371-22225678

咨询QQ群号:1群80723831,2群66654658,

3群135879368,4群152479416

咨询微信公众平台号:hhsyzsjy

学校网址:https://www.yrcti.edu.cn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2025年4月16

 

 

附件:2025年普招招生专业一览表

 

 

 

 

 

 

 

 

 

 

 

附件

2025年普招招生专业一览表

序号

专业名称

选考科目要求

录取批次

学制

(年)

学费

(元/年)

1

水利水电工程

物理

普通本科批

4

5000

2

农业水利工程

物理

普通本科批

4

5000

3

测绘工程技术

物理

普通本科批

4

5000

4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

物理

普通本科批

4

5000

5

自动化技术与应用

物理

普通本科批

4

5000

6

生态环境工程技术

物理

普通本科批

4

5000

7

水利工程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8

安全技术与管理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9

治河与航道工程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10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800

11

水电站设备安装与管理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12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800

13

水文与工程地质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14

水文与水资源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15

智慧水利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16

水土保持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17

水生态修复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18

建筑工程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800

19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800

20

工程造价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21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22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23

市政工程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24

测绘工程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800

25

工程测量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800

26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800

27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28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29

无人机测绘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30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800

31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32

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33

新能源汽车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800

34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35

智能制造装备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36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37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38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39

集成电路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4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800

41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3700

42

金融科技应用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3700

43

大数据与会计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3700

44

财税大数据应用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3700

45

金融服务与管理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3700

46

电子商务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3700

47

市场营销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3700

48

现代物流管理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3700

49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3700

50

环境工程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51

环境监测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52

生态环境修复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53

食品质量与安全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54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55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56

数字媒体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57

大数据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58

软件技术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4200

59

旅游管理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3700

60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3700

61

环境艺术设计

历史

艺术高职(专科)批

3

6000

62

视觉传达设计

历史

艺术高职(专科)批

3

6000

63

歌舞表演

历史

艺术高职(专科)批

3

6000

64

工程测量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12000

65

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12000

66

机械设计与制造(中外合作办学)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12000

67

环境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12000

68

软件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12000

69

电子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不限

普通高职(专科)批

3

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