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更新日期:2025-04-11    访问次数:3898    作者:    责任编辑:    审核人: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专业名称

录取规则

视觉传达设计

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课成绩*0.167

环境艺术设计

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课成绩*0.167

环境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文化课成绩*0.067+专业课成绩*0.167

歌舞表演

文化总成绩*0.4+专业总成绩*0.6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