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服务中心考勤制度
作者: 发表日期:2021-03-07
文章来源: 访问次数:651
一、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旷工、不早退。
二、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到岗者,必须事先向主管副主任办理请假手续。
三、没有及时履行请假手续私自不来,也不打电话请假者,按旷工论处。凡旷工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副主任请假一天、部室主任和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主任批准。副主任请假一天、部室主任和工作人员请假三天以上需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主任请假均由主管院领导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准假。主任、副主任离开开封需报组织部备案。
五、正常上班时间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办事,需向同事说明去向。
六、考勤由主任负责,马主任进行记录,每月通报一次。